根据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对实习生返校考核的精神和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领导、明确职责、责任到人,顺利完成此项工作,特成立我院2015届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邓文红 孙 黔
副组长:林金茹 刘 宁
成 员:李 翀 陈晓滇 刘惠婷 蔡 军 张 弛 刁 鸥 蔡 烈
徐开朗 王 崇 韩志敏 刘清德 杨 毅 李仰法 李德斌
刘建国 金 钊 张鲜杰 周瑞祥
体育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成绩是对实习生实习工作情况的全面评价,是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。为了促进实习生认真做好实习工作,通过教育实习确实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水平,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奠定一定基础,特制定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。
一、教育实习的评定内容
由实习学校及指导老师评定的成绩、实习资料、院考核小组评定的成绩组成。
二、成绩评定办法
实习期间基本情况总分58分,可根据学生所提交材料情况一一对应给分,其中集中实习的学生“集中实习带队教师”一栏可最高得8分,分散实习学生本栏不得分。
说课42分为学生返校考核部分,每生选取自己实习期间最满意的一次课进行15分钟的说课或实践上课,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具体情况酌情给分。
每个小组选出不超过12名(原则上不超过本组人数30%)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的优秀实习生。
(请务必注意:集中实习学生实习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,分散实习学生实习总评成绩满分92分)。
三、教育实习成绩的管理
1.实习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;完成教育调查或社会实践任务方能评定实习成绩。
2.实习生必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实习资料,否则不予评定实习成绩。
3.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发放毕业证书。
四、考核时间
2014.3.17——2014.3.25.
五、考核地点
学院教室、田径场、篮球场。
六、考核具体分组安排
由学院领导、实习指导老师和相关人员组成。
具体实习考核分组安排如下:
班级 |
指导老 师 |
学生 |
11体 本 |
李 翀 (组长) 蔡 军 张 弛 韩志敏 蔡 烈 徐开朗 |
蒙双俊 苏兆生 庄 浩 鲁 庆 李万福 陈 杰 冯文莉 |
李光菊 董广博 张 英 王龙雨 潘述城 官锡海 |
杨明升 彭明暚 韦石万 夏关伟 王 魏 梁 伟 蒋家斌 |
简廷东 郭小尾 石 丽 杨 宜 费月超 董 豪 王 平 |
张 玲 肖纯灿 郝艳亭 班东波 刘 佩 谢 力 谢启飞 |
申有静 杨政文 周天龙 黄多鹏 贺 彪 田丹丹 谢 江 |
陈晓滇 (组长) 王 崇 刘清德 刁 鸥 杨 毅 李仰法 |
陆吉敏 万秋萍 袁 林 陈 崔 刘 洋 周清平 |
刘 雷 梁靖宇 李小祥 杨代胜 夏开娇 万 艳 刘 洋 (遵义) |
余小梅 杨宗进 石 玺 罗 恒 肖 游 杜佳春 周 伟 |
吴 尧 郑海强 肖 芳 王忠勇 张永永 杨秀梅 刘太银 |
王永丽 莫泽富 杨 林 罗长宇 潘春桃 奚 祥 舒秀根 |
吴文武 文真星 刘伟伟 李少童 汪 英 李唯维 裴文胜 |
刘惠婷 (组长)李德斌 刘建国 金 钊 张鲜杰 周瑞祥 |
邓 超 谢崇艳 袁明兵 刘 晓 张春涛 曾维臣 张豫黔 |
龚珊珊 李向涛 吴田交 谭宴昆 陈 伟 周 阳 刘 攀 |
许 超 倪万里 金盘忠 韦林艳 金佩锋 熊 华 王慰(女) |
陈科映 赵 辉 王小双 王 涛 段思言 王大青 邹盛民 |
陈 柯 纪 赛 龙承杰 刘雪姣 陆 华 杨政伟 朱朝兴 |
蒋先梓 江芝文 罗珍乐 罗江伟 苟琼静 苏 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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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